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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研究总报告》(征求意见稿)
来源: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日期:2006/6/20 14:54:30
 

    重点突破指根据我国的经济实力、技术实力、人才实力重点争取事关我国利益的国际标准的起草工作以及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重点突破策略是实现我国“国际标准竞争策略”的重点,也是策略追求的目标。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选择重点领域作为突破口,实施重点突破。

    国际竞争策略的实施要在跟踪国际标准的基础上,从有效采用到实质参与、重点突破逐步推进。三个策略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可满足不同地区、不同产业领域发展的需要,相对落后的地区和产业可由有效采用向重点突破一步一步推进,而对于相对发达的地区和有比较优势的技术领域则可越过一个或两个阶段,直接进入实质参与或重点突破阶段。

    (四)重要产业的差异化策略

    为了完成推动形成优势产业、重点领域的具有竞争力的技术标准的战略任务。经过对我国重要产业的现状及未来发展,以及产业对技术标准的需求分析,在不同产业、不同战略实施期选择了不同的实施策略,即差异化策略,包括领导者策略,主要是创标;合作者策略,主要是在参标、采标的基础上,强调补标和参与创标;追随者策略,主要是采标、参标。

    1.领导者策略

    一是要务实推进。领先不是要实现全面跨越,而是首先要切实做到技术领先,并且已经进入产业化阶段,对标准有现实需求。完全基于民族感情和创造热情创立的标准是不可取的。二是要逐步推进。可尝试从地区领先起步,渐进向全球拓展。领先往往不是一支独秀,而是需要大量合作伙伴,周边同文化区域国家和企业的参与将有助于标准的推行。三是要迂回推进。主导标准制定工作一定会遇到各方面的阻力,有跨国公司的,国际机构的,甚至国外政府的,对于有实际技术支持和市场需求的标准,制订者应该百折不回,同时也要把握好推出的时机、场合和方式。跨国公司们不是利益共同体,在主要寡头共同利益大于矛盾时,我们很难与之抗衡,在其出现冲突时,我们则可以采取分化策略,通过与某一部分寡头联合推出标准。一些政治因素也可以为我所用,在政府之间开展重大合作项目时,或者政治关系相对和谐时,我们遇到的阻力可能都会比较小。

    2.合作者策略

    一是进攻型合作,主要是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在参与中保护民族利益,反映企业需求,同时为以后成为领导者奠定基础。二是防御性合作,主要通过“打补丁”提高弱势民族产业的市场准入标准。

    3.追随者策略

    一是全面跟随,主要是对于那些成熟的开放性标准,要积极吸收。二是有选择追随,对于内含专利技术或者其他私利的标准,要有选择性采纳,并要有意识、有技巧地放慢追随速度和节奏。

    转型策略的实施,将改善技术标准的管理运行环境,实现标准的体制创新,提高技术标准的市场适应性,为打造“中国标准”创造良好的标准化环境,并且为协调策略、产业差异化策略以及国际竞争策略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转型策略营造的良好环境,协调策略也将无法实施,技术标准的科技含量不可能快速提高,标准的适应性则无法增强,技术标准将很难形成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国际竞争策略的实施也将无从谈起。

    协调策略的实施,将提高技术标准的科技含量,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标准的竞争力,才能使其更加适应市场的需要,进而为产业差异化策略、国际竞争策略打下基础。也就是说,如果不实施协调策略,技术标准本身的竞争力问题没有解决,则转型策略可能会流于形式,失去方向,产业差异化策略、国际竞争策略也很难实现。

    国际竞争策略将使我国的标准化工作登上国际舞台,也将使我国在国际竞争的大舞台上利用标准手段,提升我国的经济实力及国际竞争力。国际竞争策略的实施,将促进协调策略、转型策略在更高层次上的实施,如果没有国际竞争策略,转型策略、协调策略和产业差异化策略就会缺少更高层次上的提升和拉动,将会影响其实施效果。同时国际竞争策略为实施产业差异化策略指明了方向。

    产业的差异化策略是提高标准的有效性、针对性的策略。该策略的实施将指导我国不同产业根据自己的特色,结合各自的发展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选择不同的措施。它同时是国际竞争策略在我国产业实施的具体纲领。该策略的实施将使技术标准更好地对产业进行支撑。

    总之,四大策略构成了中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支柱,它们相辅相成、相互支撑。转型策略是其他策略得以实现的前提;协调策略是实现产业差异化策略、国际竞争策略的基础;而产业差异化策略、国际竞争策略所要达到的效果——技术标准对产业的支撑,对我国国际竞争力的支撑,也是转型策略、协调策略所追求的目的;同时,国际竞争策略的实施过程也必将对转型战略和协调战略起到进一步完善的作用。

第三部分中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实施

    在确立了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拟定了战略目标,明确了战略任务和实施策略之后,为了保证战略顺利有效的实施,必须规划战略实施的原则、具体实施步骤及措施。

    战略实施的过程,就是通过采取相应的策略和措施,完成战略任务,实现战略目标的过程。中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实施步骤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并与其相协调。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确定不同的工作重点,稳步推进战略实施,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

    一、实施原则

    为了保证中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战略实施应采用“先立后破、分步推进、分业实施、试点先行”的原则。

    (一)先立后破

    中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体制转型策略涉及到标准体制和标准管理体制的转型,在体制转型过程中,应避免出现体系和体制上的真空,避免出现管理上的混乱,所以,在战略实施中,采取“先立后破”原则,用新“立”的内容逐步代替要“破”的内容,为需要调整的内容设计好出路,用增量消耗存量。例如:首先确立协会标准的合法地位,建立协会标准的体系,在协会标准体系逐渐完善的过程中,逐步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适合的标准转化为协会标准。

    (二)分步推进

    根据我国科技发展总体战略,到2010年前后,我国在一些重要的科技领域将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到2020年,我国将进入创新型国家的行列,科学技术整体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GDP总量将达到4万亿美元,世界排名将位于第三位。我国各类产业在2010年和2020年的发展也是不尽相同的。因此,技术标准战略实施既要考虑我国技术标准长远的、较为理想的发展方向,也要考虑与我国现阶段以及未来科技、经济发展水平相吻合,还要考虑我国产业发展和市场优势等综合因素。因此,战略目标的实现应采用分步推进的原则,以便与我国各阶段经济、科技发展水平相协调。

    (三)分业实施

    由于我国重要行业的发展差异较大,一些行业已经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而另一些行业的发展水平较低,在国际竞争中尚处于不利位置,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市场的变化,我国重要产业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地位也将发生一定的变化。因此,在各产业之间实施的策略或措施应有所侧重。例如,在一些条件成熟的行业可以先行建立协会标准体系,条件不成熟的领域继续保持行业标准体系;又如在国际战略中,条件成熟的领域可以直接实施实质参与或重点突破的措施,而对其他领域可以从实施有效采用措施做起;再者,根据不同领域的发展状况和对标准的需求,可以分别采取领导者、合作者和追随者的策略。

    (四)试点先行

    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国的标准化发展模式没有现成的模式可模仿,中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实施也必须适应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技术标准战略中所涉及的关键问题,在实施中应首先进行试点,通过局部试点取得经验之后,再全面推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例如,应先在某些领域进行强制性标准改革试点,通过试点,理顺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与标准的关系,明确了改革的原则,再全面进行强制性标准的改革。

    二、实施步骤

    依据上述战略实施的原则确定具体的战略实施步骤时,还考虑了以下因素:

    (1)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已初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完善尚需较长的时间。

    (2)我国科技能力、经济水平的提高亦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

    (3)标准化领域国际合作实力的增强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4)标准化意识的提高和观念的改变需要相当长的时期。

    考虑到战略最终目标的实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中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实施路径研究确定为“整体推进、逐步突破”。把战略最终目标的实现过程划分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5~2010年)和第二阶段(2011~2020年),战略实施策略在各阶段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如下。

    (一)技术标准体制转型策略的实施

    1.第一阶段(2005~2010年)

    这一阶段为技术标准体制转型策略实施的启动期。重点任务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营造转型环境和夯实基础,确立协会标准的合法地位。

    (1)通过多种渠道对标准化体制转型的意义进行广泛的宣传,树立正确的宣传导向。通过宣传,使自愿性标准的概念、新型标准体制及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思想得到普遍接受。

    (2)开展试点工作。

    开展强制性标准改革试点,探索将强制性标准逐步过渡到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逐步以技术法规的要求,规范“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使其与标准明确区分,逐步实现强制性技术规范向技术法规的过渡。

    开展联盟标准、协会标准的试点工作。探索在联盟标准的基础上形成协会标准的机制;在有条件的行业(如外贸类或高新技术类的行业、大企业占据主导地位的行业)进行协会标准的试点。

    (3)培育协会标准制定组织,建立协会标准制定组织资质认可管理制度。

    (4)修改和调整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

    修订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相应政策法规,通过法律明确标准的自愿性,确立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或技术法规)、协会标准的合法地位,以及标准化相关方的职责和组织形式以及标准化运行机制等。

    争取在法律层面上确立民间标准化组织合法地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认可和确认。在政策上要鼓励民间标准化组织的形成和发展。

    (5)通过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功能重新定位,以及对现行标准的清理,逐步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分流和转化,并发布协会标准。

    (6)强化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委员构成的多元化,形成企业、协会、检测机构、科研机构、消费者、政府部门等多元参与的格局。逐步形成国家标准由企业、协会为主制定,消费者、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局面。

    2.第二阶段(2011~2020年)

    第二阶段为技术标准体制转型策略实施的推进和完善期,标准体制逐步调整和完善,重点任务是:统一规范管理,完善运行机制,提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运行效率。

    (1)积极推动协会标准的发展,涉及具体产业的行业标准逐步转由有资格的协会制定和管理。建立协会标准运作的多方参与机制。发挥协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逐步实现行业标准向协会标准的过渡。

    (2)在行业标准向协会标准的转化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国家标准由非政府机构管理的性质,同时强调国家标准的统一管理。国家标准只能由国务院授权的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制定和颁布,其他所有协会只能发布协会标准。

    (3)逐步取消对协会标准组织的认可管理,行业协会根据本行业内部协调与管理的需要,制定、发布和实施协会标准。确立国家标准、协会标准和企业标准三层次技术标准体系。

    (4)逐步形成技术法规中引用标准的机制。标准与法规有机结合,成为对市场进行必要监管和调控的有效工具。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协会-企业”运行体系的建立,政府依据法律通过委托和授权来实施标准化的监督管理;协会通过行业自律机制来规范并监督市场运行中的企业。形成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企业主体的标准化体制。

    (三)国际标准竞争策略的实施

    1.第一阶段(2005~2010年)

    第一阶段的重点任务是推动“有效采用”,同时还要做好“实质参与”。

    (1)确立有效采用国际、国外标准的原则,制定《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为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做好相应的准备。在有条件的领域实施实质参与策略,将提高国际标准的投票率作为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主要考核指标。

    (2)开展国际标准的分析研究工作,对国际标准转化为我国标准的可行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并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提高采用国际标准的有效性。

    (3)推动企业参与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工作,重点是500强及进出口企业。

    (4)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首先,实质参与国际标准的审查,将“实质投票”作为考核指标,要在对国际标准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对各阶段国际标准草案投具有实质性意见的表决票;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化会议,在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技术委员会(TC)和分技术委员会(SC)会议前要对会议讨论问题提出我国的意见与方案,并将这些意见或方案作为参会的前提之一。

    (5)在国家科技专项中设立国际标准研究项目,从中筛选有实力的项目,组织进行国际标准提案。

    2.第二阶段(2011~2020年)

    第二阶段的任务是在深化实施“有效采用”措施的同时,主要任务是推动在国际标准化活动方面的“实质参与、重点突破”。

    (1)确定实质参与的重点领域,如将外贸、可持续发展领域作为参与重点。支持和推动我国产业界中的大型企业成为国际标准化活动实质参与的主体。

    (2)重点支持外贸企业、外向型产业成为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主体。鼓励以企业为承办方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会议。

    (3)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有重点地参与论坛标准、区域联盟标准和合作体标准的制定,参与国际标准论坛活动。

    (4)在有效采用、实质参与的基础上,实施重点突破策略。组织推动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承担关键的工作,支持和争取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工作组(WG)召集人、SC秘书处和担任ISO、IEC的领导职务。

    (5)与有关国家建立标准化战略伙伴关系,为中国标准国际突破创造条件。

    (6)在我国科技有相对优势以及局部可跨越的领域,科技水平达到、超过世界先进水平,在标准研制与科技研发充分协调的基础上,组织实现以我国标准为基础制定国际标准的突破。

    (7)确定重点突破的领域,如将支柱产业、优势、特色等领域作为突破口。以产业界作为战略性国际标准提案的主体。对于以占领国际市场为目的的战略性国际标准提案,原则上要以受益的产业界为主体。重点突破的产业应包括:①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例如电子信息产业;②技术领先,对国民经济增长有重大促进作用,例如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超导技术;③具有特色优势的领域,例如中医药;④国家经济长远规划、科技战略列入的重点支持项目。

    (四)重要产业的差异化策略的实施

    为了实现形成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的具有竞争力的技术标准的战略任务,针对主要重要产业应选择不同的实施策略。

    1.第一阶段(2005~2010年)

    (1)矿产资源行业

    为保证我国矿产资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标准策略应主要定位为“追随者”,即通过采标、参标,有选择地引进国外先进标准,提高标准水平。

    (2)农林牧渔业

    农林牧渔业内部要进一步实行差异化:在安全指标项目上,主要应该定位为追随者,即按照等同或接近国际同类产品的规定制定标准,提高现有的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在体现优质、营养特征的标准上,应该定位为“合作者”或“领导者”,即利用我国农产品逐渐形成的国际竞争优势,使其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扩大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影响力。

    (3)重要原材料行业

    其标准策略应主要定位为追随者,即在生产、技术、环保方面,坚决按照国际先进水平“立规矩”,建设高水平的技术质量标准化体系。

    (4)制造业中具有比较优势和国内市场潜力的重要行业

    对于汽车等新兴民族工业,主要应定位为防御型合作者,即在WTO的《贸易技术壁垒协议》框架下,根据我国的民族、人文、资源、气候、地理、基本技术及发展中国家地位等特点,用好用足“例外条款”,努力保护民族工业。对于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的纺织、医药、家电、造纸等行业,主要应定位为进攻型合作者和领导者,即主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采用国际标准,使国际标准尽量反映我国的意见和要求,加强我国在相关行业国际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同时,要争取将我国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的科研成果及重大的技术变化及时转为技术标准,并以此为基础,争取制定为国际标准,在国际贸易中采用,使其得到更大的发展,进而成为支撑国内产业发展的重要脊梁。

    (5)服务业

    目前我国正处于以工业为主的发展阶段,服务业进入快速扩张轨道的条件逐步成熟,服务业将成为经济增长、产业结构优化和促进就业机会的主要力量。服务业主要应以“立规矩”为目标,采取追随者策略。

    (6)信息技术产业

    我国的信息产业形成了良好的基础,部分技术和产品已居于国际领先地位。无论从能力角度还是国家利益、企业利益角度,都应该在信息产业树立几个“标杆”,并举多方之力,把我国的标准作为国际标准提案提出。

    2.第二阶段(2011~2020年)

    (1)矿产资源行业

    为实现资源良性储备和安全供给,保障国家经济、环境、国防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标准策略定位为“合作者”,主要是在全球能源生产与消费格局中,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能源替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领域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

    (2)农林牧渔业

    为了建立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体系,形成“中国特色”和“立脊梁”。标准策略定位为“合作者”,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经济、技术、生态协调发展的标准体系;以及“领导者”,主要是在体现优质、营养特征的标准上,利用我国农产品逐渐形成的国际竞争优势,主导有关国际标准的制定。

     (3)重要原材料行业

    主要是“立脊梁”,保证生产与资源的协调,推广新技术、新材料,适应新型工业化的要求。标准策略定位为“合作者”,主要是在进口替代、新材料研制方面,制定有针对性的标准体系;以及“领导者”,主要是加强新材料的研制,在具有资源优势的领域,主导国际标准的制定。

     (4)制造业中具有比较优势和国内市场潜力的重要行业

    提高制造业总体的资源转化、技术更新和自主开发能力,通过“立脊梁”,改变“世界工厂”的局面,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标准策略定位为“合作者”,在纺织、家电、医药、造纸等具有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的行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

    (5)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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