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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议会和欧洲联盟理事会
关于使各成员国有关升降机的法律趋于一致的95/16/EC指令
来源:     日期:2005/5/30 13:59:52
 

 

附录Ⅱ EC合格声明

1 安全部件EC合格声明的内容

EC合格声明必须包括下列信息:

——安全部件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

——适当时,其在欧洲共同体内授权代表的名称和地址;

——安全部件的描述,详细的型号或系列号和编号(如果有的话);

——如描述不清楚,安全部件的安全功能;

——安全部件的制造年份;

——安全部件应履行的所有相关规定;

——适当时所用协调标准的编号;

——适当时,按照本指令第8条第1款(b)进行产品检验的指定机构的名称、地址和编号;

——适当时,按照本指令第8条第1款(c)对制造商实施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的指定机构的名称、地址和编号;

——经授权以制造商或其在欧洲共同体的授权代表名义签字的人员身份。

2 已安装的升降机的EC合格声明的内容

EC合格声明中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升降机安装配商的名称和地址

——升降机的描述,详细的型号或系列和编号以及配置升降机的地址;

——升降机安装的年份;

——升降机应遵守的所有有关规定;

——适当时,所采用协调标准的编号;

——适当时,按照本指令第8条第2款(a)和(b)进行升降机样机EC型式检验的指定机构的名称、地址和编号;

——适当时,EC型式检验证书的编号。

——必要时,按照第8条第2款(d)进行升降机验证的指定机构的名称、地址和编号;

——适当时,按照本指令第8条第2款(a)、(b)和(c)进行升降机最终检验的指定机构的名称、地址和编号;

——适当时,按照本指令第8条第2款(a)、(b)、(c)和(e)对安装商实施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的指定机构的名称、地址和编号;

——经授权代表安装商签字的人员的身份。

 


    ①声明必须使用与附录Ⅰ中6.1所述的使用说明书相同的语言编写,并必须打字或印刷。

    ②商号、地址全称;如授权代表还应说明安全部件的制造商的商号和地址。

    ③声明必须使用与附录Ⅰ中6.2所述的使用说明书相同的语言编写,并必须打字或印刷。

    ④商号和地址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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