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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进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来源:     日期:2005/1/7 14:41:51
 

  第四,进一步加深建设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肩负重要责任的认识,更加注重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国的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阶段,经济市场化程度迅速提高,深化改革进一步触及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提高并更趋多样化,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的难度加大。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建设事业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城乡规划管理、城镇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住房质量、物业管理、市政公用事业服务等都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要考虑在建设领域从业的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实现社会公平,创造良好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城镇建设项目的安排要突出为民办实事、求实效,要尽心尽力把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办好。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或者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要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要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近些年来,各地加快建设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城乡群众普遍受益。但在局部地区、局部行业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纠正,切实维护社会的稳定。

  第五,进一步加深体制机制创新是加强行政能力建设必然要求的认识,更加注重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管理方式。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也对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十分重要的是提高做好经济工作的能力。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运行特点,增强按市场经济规律管理经济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按国际通行规则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调节经济运行的能力。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经济的方式方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要按照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要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继续规范市场准入,结合投资体制改革,强化市场监管。要更加注重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要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依法规范中央与地方的职能基础上,积极推进建设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加强行政能力建设,发挥好、引导好地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作用,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

  同志们,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好明年工作,最根本的是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进一步消除经济运行中涉及建设系统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保持城乡建设平稳较快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充分利用当前发展的有利时机,注重解决建设领域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节约和合理使用资源,缓解资源约束矛盾,树立发展循环经济理念,建设节约型城镇,搞好村庄集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各地建设系统在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要加深推进城镇化是调整经济结构重要内容和转变增长方式的认识,改进城乡规划编制,发挥规划对城乡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及时分析城镇建设和房地产投资运行情况,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宏观调控措施,防止增长过快、规模过大。同时,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研究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各项工作。

  三、认真做好2005年各项工作

  2005年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措施的自觉性,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推动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主要任务: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措施,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切实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继续抓好城镇房屋拆迁和工程款清欠工作,强化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市政公用市场监管,完善标准体系,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城市安全运行,促进建设领域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一)继续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措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继续做好城镇建设和房地产投资情况分析和监测工作。要健全城乡统筹的统计分析工作机制,整合行业统计资源,改进城市建设统计、村镇建设统计、房地产统计方法。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动态监测系统建设,掌握基础信息,做好建设领域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及时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将决策建立在可信的信息基础上。积极筹备开展第二次全国住房普查工作。

  正确引导城镇建设投资。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严格控制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建设。总结推广常州、烟台、南宁等城市的经验,正确处理新建与改造的关系,开展旧城综合整治,加强对现有设施和房屋的维修养护,提高使用效率,进一步改善旧区人居环境,提升整体功能。完成供水管网改造规划修编,组织城市燃气管网改造规划编制,推进区域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共建共享。落实国家已批准的政策措施,加大对供水、燃气管网,污水和垃圾处理厂站及管网等投资力度,提高投资效益。着力推动地下管线综合建设。

  继续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和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严格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加强计划管理,将2005年城镇房屋拆迁规模控制在2004年水平以内。加大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力度。支持对危旧住房改造和困难企业利用自用土地组织住房困难职工集资建房。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加大归集力度,加强监管,保障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率,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限制非住宅及高档和大户型住房建设。加快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规范补贴发放和管理。搞好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研究解决进城务工农民住房问题。

  继续抓好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立足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规范业主行为,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拖欠,继续抓好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明年是完成三年清欠工作任务的关键一年,要切实落实措施,实现工作目标,确保年内基本偿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工程款。深入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制度,推广改进支付农民工工资方式的有效经验。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的监管,落实项目手册备案制度、项目资本金制度、住宅小区交付使用制度,加快完善房地产中介市场规则,进一步搞活住房二级市场。规范发展物业管理,加强服务监督。完善房地产信用档案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发挥失信惩戒机制的作用。及时查处业主违反招投标法规、违反工程建设程序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解决工程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推进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继续推进建筑业企业结构调整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实施建筑企业“走出去”战略。加强成建制劳务企业的建设和管理。培育和发展现代工程咨询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政府投资建设市政公用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的改革。

  (二)充分发挥城乡规划作用,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深化城乡规划的编制。修订《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乱加强对全国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总结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经验,指导天津、重庆、杭州、济南、西安、乌鲁木齐等城市的总体规划修编。总结推广珠江三角洲城镇群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推进长江三角洲、京津冀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地区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的制定;组织开展云南、新疆、安徽、四川、吉林等地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试点,制定保障有效实施的政策措施。会同交通部、铁道部做好全国与区域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各地要将规划区内基本农田、紫线、绿线、蓝线、黄线等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在规划图纸上详细标明。在组织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审批时,特别要注意完善城市功能,搞好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和衔接,防止出现新的圈地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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