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情况通报会,联合全国45个省市消协共同发布“全国城镇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报告。情况通报会由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母建华主持,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屈建辉代表地方消协发言,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丁世和就报告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说。
2007年初,中消协联合全国45个省市消协共同开展了“全国城镇消费维权状况问卷调查”。其主要目的:一是宣传、贯彻2007年“消费和谐”年主题,掌握、了解全国城镇消费维权形势和现状,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二是认真听取消费者和社会各方面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和呼声,分析存在的问题、根源,探讨解决对策;三是就保护消费者权益问题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建议,为推进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提升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和水平做出积极努力。
本次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消费者对“和谐”消费重要性的认识,消费者对权利实现和经营者义务履行的看法,消费者对消费领域突出问题的评价,消费者对各种维权渠道的评价,对推进新时期消费维权的政策建议等等。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
一、对消费维权重要性的认识
90.1%的消费者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二、对消费者权利实现的评价
(一)“选择权”是维护的较好的消费者权利,而“索赔权”是维护的较差的权利;
(二)44.1%的消费者曾经遇到过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事情;42.3%的消费者认为“导致较大经济损失”是权益受损的主要表现,28.3%的消费者认为“存在精神损害”是权益受损的主要表现;
(三)47.8%的消费者曾向有关方面提出过赔偿要求;37%的消费者的合理要求得到满足,35.9%的消费者虽然问题解决了,但本人不满意;35.2%的消费者没有要求赔偿是因为维权“费时费力”。
三、对经营者义务履行状况的评价
(一)经营者履行的较好的义务是“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履行的较差的是“三包”或其他责任;
(二)消费者对经营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诚信度评价不高。
四、对消费领域存在问题的评价
位居前三位的消费领域最突出的问题是:假冒伪劣商品太多、虚假广告误导消费和房价过高难以承受。
五、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路径的认识和评价
(一)对当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完善度评价“一般”;
(二)对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效率评价“一般”;
(三)消费者对当前仲裁机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评价“一般”;
(四)对行业协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评价“一般”;
(五)65.9%的消费者认为自我保护做得“一般”;
六、对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建议
(一)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19.3%的消费者认为当前最需要加强的是“政府应加强对消费维权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高于所有其他选项的消费者比例。81.7%的消费者赞同建立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办公会议制度;
(二)“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立法”位居当前最需要加强工作的第二位,18.3%的消费者做出了这一选择。69%的消费者认为由消费者组织代表权益受损的不特定消费群体进行公益诉讼“非常必要”;
(三)行政执法和行业自律是当前实现和谐消费,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最需要加强的工作,分别有42.3%和32%的消费者如此认为;
(四)消费者期待有关方面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10.4%的消费者认为当前消费维权最需要的是适用《消法》保护弱者原则加强司法保护,所占消费者比例位列第五;63.3%的消费者认为建立处理小额消费争议的简易司法程序“非常必要”;
(五)消费者渴望能够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81.7%的消费者愿意参与到国家相关立法和政策制定过程中;71.5%的消费者认为应在人大或政协设立消费者组织的代表席位;
(六)有关消协的工作,消费者认为当前最需要加强的是“消费指导”和“社会监督”。68.8%的消费者认为应将消费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
总的来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但具体工作依然非常艰巨,还需要各级政府、相关组织和消费者自身积极行动,共同为实现“和谐消费”而努力!
调查详情见倾听消费者心声系列报告:
一、"全国城镇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报告之一: 消费者对当前消费维权状况的总体评价
二、"全国城镇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报告之二: 消费者对加强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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