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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等2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食品和化妆品》等2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1-08-10
附件:国家标准公告2021年第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