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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物联网分册》评估总结工作的函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日期:2020/10/9 10:35:31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关于开展《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物联网分册(2016-2020年)》评估总结工作的函
工科函〔2020〕1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我部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工作总体要求,为全面总结评估《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物联网分册(2016-2020年)》(以下简称《物联网规划》)实施情况与效果,我们将对各地物联网产业发展情况和贯彻落实《物联网规划》相关工作进展成效进行调研梳理,现请你单位配合开展调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方式

   本次调研将采取调查问卷和现场调研两种方式。

   (一)调查问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写《物联网“十三五”规划评估部门调查问卷》(简称《部门调查问卷》),并组织本地区不少于10家有代表性的物联网企业填写《物联网“十三五”规划评估企业调查问卷》(简称《企业调查问卷》)。

   (二)现场调研。近期将在部分地区组织召开座谈调研,并赴典型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二、调研内容

   《部门调查问卷》主要了解本地区落实《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的完成情况,以及后续工作建议。《企业调查问卷》主要了解本地区“十三五”期间物联网企业在业务经营、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产业生态等方面的进展情况,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三、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调查问卷的填报工作,确保填报内容客观、真实、有效,于10月12日前汇总并寄送《部门调查问卷》和《企业调查问卷》至邮寄地址,包括电子版(光盘)和纸质版各一份。

   (二)2020年9月至10月拟赴广东、江苏、浙江等省市开展实地调研,请当地主管部门协助做好调研工作。

   (三)评估总结相关工作委托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支撑开展,要求保证人员投入,精心组织安排,配合高质量完成调研和评估总结报告编制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唐雷 010-68205237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韩丽 010-64102793
   传真:010-64102830
   邮箱:hanli@cesi.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邮编:100007

   附件:1. 物联网“十三五”规划评估部门调查问卷   
         2. 物联网“十三五”规划评估企业调查问卷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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