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和调整《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等6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国标委发〔2018〕8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人民银行、能源局、民航局、煤矿安监局、药监局:
经研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决定下达和调整《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等6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见附件)。请各有关部门做好标准的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工作。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
附件:1. 下达的《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等5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 2. 调整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清单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国标委发[2018]82号.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