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单位和产业集群名单公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7〕433号)要求, 经专家综合评议,我部拟核定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等34个单位作为第四批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单位,开展区域品牌建设工作。现对拟核定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单位和产业集群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23日 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质量处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100804) 联系电话:010-68205252 传真:010-66089046
附件:第四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单位和产业集群公示名单
2017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