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筹建的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冶金固废资源分技术委员会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国标委办[2009]3号),经研究,现对拟筹建的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冶金固废资源分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方面可对该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书面意见或电子意见于2017年11月12日前返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国家标准委综合业务管理部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262324 E-mail:TC@sac.gov.cn
附件: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冶金固废资源分技术委员会拟筹建方案
2017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