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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水平
来源:中国工业新闻网     日期:2016/3/10 10:09:19
 

    当前,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体制机制不畅、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已成为制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瓶颈。全国两会上,民建中央在提案中认为,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但科技成果价值评估难、企业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主体地位不突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科技服务市场化建设滞后等因素制约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有效推进。
为此,民建中央建议:

    一是尽快出台国有科技成果无形资产管理办法。改革国有科技成果无形资产管理体制与定价机制,对技术类无形资产处置等相关配套文件出台明确的授权、实施细则及流程指导;允许通过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机制方式确定科技成果价格。

    二是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1、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创投机构在企业初创期介入。2、鼓励企业建立真正由本行业、本领域优秀人才组成的技术中心;打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瓶颈,把中试环节放在企业,院校和企业建立转化机制,最终授权团队转化。3、加速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国家应加大力度,支持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新型产学研合作组织。4、支持创新型企业家发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扩大知识产权法院和巡回法庭的设立,整合知识产权司法资源,突破地方保护主义壁垒;探索“技术调查官”制度,给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提供专业支持;颁布相关指导案例和司法解释,统一知识产权审判标准;提高判决执行率。

    四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水平。1、中央与地方加强联动,搭建不同层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公共平台。2、加快培育一批熟悉科技政策和行业发展,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并对其加强指导、管理和监督。3、大力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通过补助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向经营专业化、功能投行化、收益股份化、信誉品牌化方向发展。4、支持创新型人才发展,加快培育技术经纪市场,面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培养复合型技术转移服务咨询人才,建设一支懂专业、懂管理、懂市场的技术经纪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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