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随着消费者对空气质量的重视,各厂家借机不遗余力地推出许多功能繁多的空气净化器,并在广告中宣称性能强大,如“PM2.5去除率99.9%”等。2015年9月,浙江、金华、永康等三级消保委联动,对市场上销售的部分家用空气净化器进行比较试验。
检测的10个样品中,“夏普SHARP”、“PURERAINS普诺星”、“TOSOT”等4个样品实测值未达到并超过标注的CADR数值;“BLUEAIR”、“日立HI-TACHI”、“尚朋堂”“LEXY莱克”、“TOSHIBA东芝”5个样品未标注CADR数值(空气净化器的颗粒物洁净空气量)。
据规定,每款空气净化器均应标注建议适用面积和实测的CADR。空气净化器的CADR值越大,代表在相同环境条件下,净化能力越强,净化速度越快。
点评: 透过现象看本质,空气净化器的比较试验结果折射诸多暗藏问题。
一个业内共识:空气净化器是暴利行业。有媒体曾以高端空气净化器做拆解实验,发现其构造简单,仅电机这个原材料最耗成本,价格大概在150元左右,其次是传感器。综合计算,一台空气净化器原材料成本不足500元!然而市场上主流空气净化器价位三、四千元,有的更要高达万元。暂且不考虑机器模具、研发以及市场等方面的“隐性成本”,空气净化器定价确实不够亲民,无利整个市场健康发展。
此外,空气净化器行业国家标准不全,此前的三类标准除了“安全性”与“空净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外,其他方面并无相关硬性规定。例如,条例中规定,如产品带有除菌功能,则需厂商提供相关证明,这很大程度上无法规定每个厂家的生产水平,更无法控制行业准入门槛。
空气净化器行业一再被曝光黑幕,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新修订的《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明确了评价空气净化器的基本技术指标与空气净化器产品的标志和标注。新标准将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标准委表示,新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从根本上改变空气净化器市场“评价”与“标注”的混乱现象,对进一步规范市场、引导消费、提高产品质量提供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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