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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虾宰客事件重创山东旅游业
来源:市场导报     日期:2016/2/28 14:34:30
 

  事件: 2015年10月4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陵路 “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遭遇“宰客”,点菜时向老板确认过“海捕大虾”是38元一份,结果结账时变成38元一只,两盘虾分别要价2175元和1338元,游客寻求当地相关部门帮助,但110和物价局相互踢皮球,甚至遭受餐馆老板棍棒要挟,最终经警察协调,分别买单2000元和800元之后才得以脱身离开。

  两位游客结束旅游各自返回家乡后,把各自遭遇发到网上,引起社会关注。

  事件发生后,青岛市北区物价局市场监管局和旅游局等部门对涉事烧烤店现场检查发现,其提供的菜品虽有明码标价,但不规范,涉嫌误导消费者,对该店依法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该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诫勉谈话。

  点评: 近几年,山东省着力打造“好客山东”品牌,“好客山东欢迎您”的广告宣传频现央视《朝闻天下》、凤凰卫视以及山东各地旅游景区。经几年努力,这句话传遍大江南北,四海内外。可是,一个十一长假,来自青岛市北区海鲜大排档的一只大虾,却在一夜之间将“好客山东”品牌毁于一旦。

  由青岛天价大虾持续发酵带给青岛这个旅游城市形象的重创,不由得让人思考,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当下,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应彻底转变以往的推诿、敷衍塞责甚至和商家沆瀣一气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地方政府更应建立严格的首问负责制,以严苛的问责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动起来。

  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说,必须提高“宰客”业主的违法成本,“让他觉得宰客不划算”。比如,提高处罚金额,延长停业整顿期,情节严重者则终身禁止从事相关行业。同时,完善黑名单机制,对列入黑名单者,提醒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累犯达到规定次数,也永久禁止从事相关行业。此外,还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店主诚信记录,提醒消费者注意分辨、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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