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会科学院院长王战针对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提出了极其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一是突出设施配套,细化灵活采购。建议分层分类、分阶段分步骤推进适应公共机构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对关键网络节点、重点线路的基础设施配套,如果纯市场化主体投资能够获得合理回报,则尽快放开、加紧建设;如果市场化主体不能获得合理回报,则政府可以创新合作模式提升市场化主体盈利水平;如果毫无利益可言,则政府可以筹集专项资金投资建设。同时,还应加强电网、基础设施提供商之间的协调、特别是引导电网更加开放地与其他主体合作。此外,对公共机构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等灵活性采购模式,充分做好其他制度的配套工作。
二是要更加重视系统性,提升政策融合度。建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建新能源汽车推广领导小组,对现有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和调适。积极推进公共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后续社会化使用做好前期筹备。此外,在土地政策上,应对充电桩、充换电站建设用地进行整体规划,确保骨干线路与局域网络的形成。
三是精简政策目标,弱化采购指向。建议政府采购的核心目标应锁定在推动自主、新能源汽车的技术进步、商业创新与产业发展;节能环保、标准化等应该放到次要地位,或者说目前还不适宜设置为核心目标。目前的政府采购目录并不适宜细化到商标、品名和产品型号(这种做法也导致进入目录成为特权并给地方保护留口子),也不应该对汽车产业的一些具体技术或路线作更多预判,政策导向不能替代市场的物竞天择。
四是平衡相对政策,促进公共采购。建议协调相关主管部门降低公共机构燃油补贴幅度,或者提高这些部门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幅度(同时考虑降低其他相关成本),改变其与传统动力汽车的相对价格;针对公车改革,也可以采取更为灵活的措施,如对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主体给予更高水平的货币补贴,或者在编制上给予更大力度的支持,或者强制要求新增购买必须为新能源汽车。各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如与推广新能源汽车相冲突,应分清主次,在必要时给予适度支持。
五是创新管理体制,采取通用标准。建议改变过去分级管理、分级采购的分散管理体制,建立职权明确有效的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每年强制披露各部门或各机构现有公车的采购、库存及使用状况,通过实行全省联动采购、联网采购和协议供货将供货商、车型、品牌、价格等信息进行全流程记录、监控,防止地方保护。同时,将采购的标准适度技术、指标化,去除推广目录限制,既遏制了地方保护,又放松了依赖政策的新能源汽车发展环境,使得厂商可以研发更多产品,公共机构也有更多车型选择。
六是特别注重发挥政府采购的市场效应。建议通过良性沟通形成公共消费者反馈与汽车厂家产品迭代升级的机制。采购新能源汽车的公共机构可以设置专门岗位与汽车厂家就使用状况进行常态化沟通,实时发现和反映应用问题,并督促厂家提出解决方案。共同整合打造涵盖基础设施管理、车辆适时数据、公务车管理系统在内的云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实时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