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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莹:将对与环保相关法律“动大手术”
来源:中国工业报     日期:2015/3/5 14:42:03
 

  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图为大会发言人傅莹(中)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傅莹就大会议程以及人大相关立法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傅莹介绍,这次大会的议程之一就是审议立法法修正案的草案,这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两年来第一次在代表大会这个层面来审议一部法律草案。据介绍,此次法律修改的内容非常丰富,如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赋予所有设区的市人大地方立法权,也包括自治州人大,旨在为了适应我国城镇化建设和改革的需要。

  当前,环境问题已成全社会最为关注的一件大事。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四次审议,出台了新环保法,被称之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是“有牙齿”的环保法。傅莹对此表示,环境保护法是一部综合的法律,但仅有这部法还是不够。相关部门正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修改,一系列相关的法律都要“动大手术”。同时,水污染防治法今年也将要开始修改。另外,我国土壤污染的问题也相当突出,“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所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要下决心定一部法律专门针对解决土壤污染的问题”。

  此外,针对当前社会关注的一些税收问题,傅莹表示,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在通过法律管理经济方面已经逐步积累起了丰富的经验,所以税收法定的条件已经逐渐成熟了。此次大会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当中,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税收专属立法权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傅莹指出,若这次大会能够通过这部立法法,就要加快税收法定原则落实的步伐。凡是开征新税的,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税收法律;凡是要对现行税收条例进行修改的,一般要上升为法律;其他税收条例,要区别轻重缓急,逐步地上升为法律。总的目标是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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