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李世明就带来了一份《关于改善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情况的建议》。李世明认为,落实安全生产,必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把生产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关,坚持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防护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
建议认为,现阶段我国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状况严重滞后于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劳动环境差、职业危害严重、劳动安全卫生事故层出,影响了企业健康发展。当前企业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方式粗放,这主要表现为没有安全生产制度或制度不健全,安全卫生责任制不清晰,各工种没有操作规程,无职业病和尘毒测试记录等方面,也有的企业虽有安全生产制度,但形同虚设,贯彻落实不力。
二是劳动安全卫生资金投入不足,企业劳动安全隐患仍然存在。部分亏损私营企业不能按规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个别企业虽然安装了防尘、防毒和安全卫生防护设施,但大多十分简陋,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有关规定。有的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引进工程时,未按国家规定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防护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
三是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队伍安全卫生保护素质不适应企业科学发展要求。一些私营企业安全生产有效机制不健全,职工安全技能较低;部分企业经营者和职工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淡薄,执行中存在随意性;还有的企业行政管理者忙于抓生产,把经济效益视为重中之重,忽视安全生产管理。
针对上述诸多瓶颈制约,李世明提出了几点有针对性的建议:首先,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各级政府应切实承担安全监管主体职责,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行业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准入条件和定岗定员标准等配套实施办法,并加强监督检查,不留空当和死角。
其次,加强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危害治理工作。制定各级职业病防治规划、职业卫生标准计划,建立“用人单位负责,政府依法监管,行业依法自律,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卫生综合管理体制,严把生产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关,严格控制新上高危企业和高危项目。新建企业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凡不符合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规划布局、未经“三同时”审查、环评和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立项、施工和生产。
第三,加大支持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力度。积极履行工会在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中的监督责任,把工会监督参与的重点转到事前预防上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