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四川省简阳市消费者张作铸带着书写有“依法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全心为消费者服务”的锦旗来到简阳市消委会,对消委工作人员热情服务,依法为其维权表示感谢。
2013年11月20日,家住简阳市简城镇长荣街的消费者张作铸来到四川省简阳市消委会投诉称:2013年3月29日,本人在简阳某电器经营部购买某品牌150L空气节能热水器,价格为5000元。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热水器显示屏指示灯不亮,温度显示乱跳,拿出使用安装说明书后,发现过滤器、安全止回阀以及管道未包扎保温层等相关零部件,制热效果不佳,张先生多次与经销商反映情况,经销商先后派人到消费者家中进行维修,还向驻四川某品牌热水器办事处反映,但仍未解决问题。
消委工作人员的接待热情和耐心,安抚了张先生激动的情绪,工作人员在了解热水器的购买、使用情况后,又立即与简阳某电器经营部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多次将双方当事人请到消委办公室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过大,都未能达成一致。消委会又主动与广州某热水器生产商取得电话联系,将消费者反映的热水器发生故障的情况向生产企业反馈,引起了热水器生产企业的高度重视,厂方当即派人与消委会取得了联系,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与消委会工作人员一同到消费者家中,进行实地查看,查找存在的问题。检查结果是简阳经营部的安装人员对此款热水器的安装不到位,少安装了泄压阀等一些相关配件。在市消委会的主持下,热水器生产企业做出了退机处理。
消费者张作铸对消委会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精神所感动,于近日将书写有:“依法为消费者解难,全心为消费者服务”的锦旗,送到了市消委会领导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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