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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有猫腻 折扣优惠是馅饼 还是陷阱?
来源:华龙网     日期:2013/3/14 14:57:55
 

    华龙网3月13日20时30分讯(记者 黄军)原价上千的美食只要两三百元……团购网站的折扣,令不少消费者动心,团购也越来越受消费者追捧。可近日,市民王先生向记者爆料,称自己在团购消费时,被团购商家和团购网站“捆住”了——申请退款不能退回银行卡,只能退到团购网站指定账户上。王先生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我的退款谁做主?团购到底有何猫腻呢?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消费者经历:被商家甩了 团购网站“扣”住钱

    王先生告诉记者,2012年9月27日,他在团购网站上团了一家餐厅,就打电话预订,第一次打电话时,那家餐厅的电话能打通,可是那天王先生朋友临时有事,就没去。

    团购券显示有效日期是2012年11月1日。到了国庆节前后,王先生再和朋友聚到一起,打算去的时候,发现电话打过去竟然是空号。

    前几天还能打通的电话,现如今成了空号,王先生很是郁闷:手上的这张团购券就这么作废了?

    王先生致电团购网站,网站客服说会核实,并帮王先生联系商家,让王先生等他们的电话。几天过去,王先生实在等不住了,就又打电话去团购网站。“对方就只是说正在联系正在联系,听着都觉得烦,于是我决定申请退款,客服说可以。”

    可是,让王先生接连郁闷的事情,又出现在这退款环节。

    “我发现退的款项不能退到我的银行卡上,只能退到网站上,于是我又打电话去问,客服给我的回答就是,我们这里的退款都只能退到团购网站上。”

    “我的退款究竟谁做主?”王先生很郁闷,这也让他心生质疑:团购网站和商家到底是怎么样的关系?这中间到底是谁获益了呢?

    为此,记者分别采访了商家和团购网站。
    问题:团购网站和商家之间有何关系?

    江北区一团购商家负责人告诉记者,商家在进驻团购网站的时候,团购网站会收取商家一定的佣金,大概在1000到2000每个月不等。

    渝北区某团购网站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如何收费要看协议怎么签。“比如说我提10%,那么1万块钱当中1000块钱留下来,9000块钱拿给你。”

    也就是说,商家与团购网站的关系,就是团购网站向商家提供发布信息的平台,同时收取相应费用的合作方式。

    记者从多家团购网站了解到,团购网站的收费一般分为两种,一种就是收取提成,商家卖出多少东西,团购网站就提取相应的金额。第二种就是赚取差价,团购网站将商家所提供的商品价格上浮,从中赚取差价。

    由此看来,王先生申请的退款只能退到团购网站而无法取现,答案只有一个:用这样的游戏规则,促使像王先生这样的网购消费者不得不进行二次消费,而不管商家产品质量如何,有无过错,团购网站都可以稳获其利。

    工商部门:团购网站行为违法 消费者应维权

    重庆市工商局电子商务监管处副处长陈宏告诉记者,国家工商总局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其中特别要求,团购网站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退货退款的有关规定。

    “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拥有退货退款的权利。对以预付款的方式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不得设定预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等限制。”

    也就是说,团购网站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

    记者上网搜索了一下团购退款的新闻,类似事件还不少,那么消费者在网购时遇到了退款纠纷又该如何维权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第一个是与商家进行协商处理;第二个是向消费者组织进行投诉;第三个是向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诉举报;第四个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五个是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以上五种途径都可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虚抬价格 消费者误以为自己占了便宜

    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团购网站存在的问题,不仅仅只是在退款上。

    参加团购的商品打折很厉害,动辄1-2折,上千元的美食可以只要两三百元。面对这样的团购优惠时,消费者总是会很心动,认为自己捡了便宜。殊不知,这其实并不是那么回事。

    江北区这家团购商家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价格方面,一般商家在团购网站上都定得很高,然后打一个很大的折扣。只要你的价格不是过分的高,团购网站都可以接受。

    渝北区某团购网站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在团购网站上像那种虚报价格算是普遍的。“他想给消费者造成一种折扣比较低的感觉。”

    如此一来,被忽悠的就是消费者。

    把原价抬高然后再打折让消费者产生错觉,这种营销方式到底属于什么性质,在这方面我们的法律法规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虚假优惠折扣 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律师曾颖说,这种营销方式在法律角度来讲,涉嫌构成价格欺诈,根据我国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诱骗他人购买的,均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虚报价格的行为是不符合规定的,那么如果在网购时,发现了虚报价格的现象,消费者应该怎么做呢?

    “消费者发现经营者存在上述问题时,有权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消费者如因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而导致多付款的有权要求退还。如果对其造成损害的,还可要求经营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管齐下 营造健康良好网购环境

    网购因其方便快捷的特点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但由于网络消费这种购物方式在购买前看不到实物,网购上的纠纷也与我们其他的购物消费不同,涉及的范围更广,问题处理的难度也更大。

    然而就是因为这些特殊性,监管部门对于网络消费的管理也会更加严格,但这还不够,电商平台的搭建更需要商家自觉规范经营模式,消费者需提高自身维权意识,三管齐下,才能营造出一个健康良好的网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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