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0156号 案 由:关于积极应对新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办理 提 案 人:致公党中央 主 题 词:环保,标准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 容:
我国已经颁布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在保护公众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环境空气污染特征已由煤烟型向复合型转变,区域性大气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不断加重,一些城市经常出现长时间灰霾天气,空气污染对公众健康产生了严重威胁。同时,原有标准发布的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主观感受存在差异。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对空气质量要求,国家环保部着手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标准,增加大气污染物监测指标,改进环境质量评估办法。从2012年开始,北京、天津、河北和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将开展PM2.5和臭氧监测。但是新标准在全国普遍实施还存在诸多障碍,为此,建议:
一、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确保新标准的顺利实施
虽然目前已有成熟的PM2.5监测技术,并且我国已经在部分城市开展了包括PM2.5在内的城市空气质量试点监测工作,但由于在全国统一开展PM2.5监测涉及仪器设备购置安装、数据质量控制、专业人员的培训、财政资金的支持等大量系统的准备工作和能力建设工作,因此目前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开展PM2.5监测工作还有一定难度。为配合新标准的实施,建议“十二五”期间,继续加大投入,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确保在新标准生效前实现全国各地都有能力开展PM2.5等新指标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
二、建立空气质量分析会及点评制度,健全各级空气质量责任制
(一)建立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季度分析会制度。由国务院环保部门召集有关专家共同分析影响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的原因,主要包括:1、所分析时段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及变化情况;2、全国主要污染因子以及重点污染源的监测状况;3、根据环境管理阶段性目标对环境质量状况、存在问题、变化原因和发展趋势进行综合分析;4、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管理对策和建议。
(二)建立健全各级环境空气质量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的规定,建立各级政府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责任制。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季度分析会和点评会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本辖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对影响本辖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负责,政府领导要在季度点评会上做出解释并提出明确有效的整改办法。
三、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分析研究平台,及时公开环境空气质量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建议运用污染源普查,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分析研究平台;本着以人为本,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的原则,及时通过媒体向市民公开我国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尤其是PM2.5监测结果)和季度点评的结果。其目的,一是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取得公众的理解;二是提高公民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鼓励公众参与,争取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三是接受公众的监督,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效率。
四、开展大气环境容量研究,为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目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建立在环境统计基础上的,属事后管理,而只有研究和查清我国的大气环境容量,才能明确知道全国还有多少环境容量空间可以发展新上项目,转变为事前管理。运用大气环境容量研究成果,政府在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时会更科学合理;环保部门在项目审批时有更科学的依据可循,对那些污染物排放量大,超过环境容量极限允许的新项目坚决不予批准。
五、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是一项艰巨的、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不管是目前监测的PM10还是将来新标准的PM2.5,提高环境质量的关键是减少污染物排放,只有污染物浓度降低了,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了,环境空气质量才能真正得到提高,生态环境才能改善。为此建议:一是大力推动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是加大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三是研究开发新型能源,加大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四是完善绿色大公交系统,使低碳出行成为自觉行动;五是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六是强化扬尘污染控制,实施增雨减污工程。
六、加强联防联控,建立灰霾天气与大气污染源监测、预报互动机制
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将区域大气环境作为整体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着力构建“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议加强各省之间环保部门的合作,共同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建立灰霾预警监测网络;联系气候特征,分析灰霾天气的演变规律;加强灰霾期的气象和环境因子监测,发布灰霾天气预警信号;动态调控污染源,建立灰霾天气与大气污染源监测、预报互动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区域大气环境管理的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建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会商机制,完善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预警预报机制,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整体水平,为科学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七、重视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新跨越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为提高环境管理成效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和科学支撑。建议运用污染源普查成果开展优化产业结构研究,通过降低污染源排放强度,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新跨越服务:一是根据污染源普查结果,分析、研究全国各区域、各主要行业、主要污染源排放强度的现状与趋势;二是结合各省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要求,提出各区域、主要行业、主要污染源排放强度应控制的极限范围;三是根据污染源排放强度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城区整体布局;四是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力度,提高环境管理成效,为改善和提高环境空气质量、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新跨越奠定坚实基础。
转自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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