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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电信宽带“短斤少两”属商业欺诈
来源:法制周报     日期:2011/3/14 16:02:41
 

  交2兆宽带的钱,电信却只给了1兆的服务
  
  律师称电信宽带“短斤少两”属商业欺诈
  
  本报记者 雷鸿涛 实习生 邓梦阳
  
  近日,长沙市民熊先生向《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投诉称,他办理了中国电信“我的E家”2兆宽带业务,但“感觉网速太慢”的他拨打电信公司的客服电话后才得知,他家的宽带仅为1兆。熊先生要求赔偿遭到拒绝。无独有偶,3月9日,消费者彭先生也向记者投诉称:他于2月22日办理了中国电信4兆的宽带业务,但他近日发现,电信公司提供给他的宽带业务实际上只有2兆。
  
  2兆的宽带实际上只有1兆
  
  2010年3月,熊先生在中国电信长沙公司办理了“我的E家”2兆宽带业务,预缴了一年的宽带费用1300多元。
  
  今年2月底,熊先生因工作要求需下载一个大文件,当时一看下载速度只有80K/秒,离正常2兆的带宽下载速度相差很远,于是他致电客服电话10000投诉。电信公司派工作人员上门查看,结果发现,他的宽带端口速度仅为1兆。也就是说,熊先生缴了2兆宽带的钱,电信却只给了他1兆的服务。
  
  发现这个问题后,熊先生又拨打电信客服电话10000想讨个说法,工作人员对此解释为“技术故障”,已将宽带改成2兆的,但没有谈及赔偿问题。
  
  不愿罢休的熊先生再三致电10000要求赔偿,工作人员却答复:1兆宽带每月108元,2兆宽带每月128元,他们愿意按2兆和1兆宽带的差价除去话费的部分,赔偿双倍,即360元。
  
  熊先生说:“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假一赔二,我的要求是,我使用了你11个月的假两兆宽带,你要赔我22个月的真两兆宽带。”
  
  3月8日,记者就熊先生的投诉,联系电信客服热线10000。工号为7096座机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电信公司3月1日下午就已经致电熊先生,愿意赔偿2兆宽带与1兆宽带差价的双倍。
  
  这个赔偿方案遭到了熊先生的拒绝。

  “有点类似家乐福的价签戏法”
  
  娄底市双峰县梓门桥镇的彭先生也遭遇了熊先生相似的情况。彭先生告诉记者,他于2月22日在当地镇上的电信营业厅,办理了4兆的宽带业务,不过他查实,电信公司其实只给了他2兆的宽带业务。
  
  据彭先生回忆,他当时在电信营业厅咨询时,工作人员向他介绍了两种套餐:4兆宽带业务为1680元/年,其中绑定的手机要求每个月最低消费为68元。另一种2兆的套餐为1660元,但绑定的手机没有要求最低消费为68元。彭先生认为,4兆与2兆套餐表面上看,费用差距不大,但其实真正的差距在绑定的手机上,如果他的手机最低消费低于68元,宽带就不能正常使用。
  
  彭先生上网时发现,虽然自己使用的是4兆的宽带,但网速并没有想象中的快。细心的他拨打电信客服电话后被告知,他家的宽带只有2兆。
  
  “花4兆的钱却只开通2兆的宽带,这有点类似家乐福的价签戏法。”
  
  彭先生曾经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上投诉。在他投诉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了他并做出了解释。“他们说是技术原因,在乡镇层级设备还没有达到4兆宽带的要求。”彭先生认为:“既然设备达不到要求,为何电信营业厅在宣传的时候,又是打着4兆的旗子?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
  
  律师称消费者可要求
  
  2倍的宽带费用赔偿
  
  针对消费者的投诉,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刘军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用户熊先生与长沙电信公司系服务合同关系,电信提供相关宽带服务,由于电信提供给熊先生的宽带服务只有1兆,属于“短斤少两”的行为,不符合双方合同的约定,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损失。但是由于该损失不好定损,那么,作为消费者,熊先生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诉电信商业欺诈,隐瞒服务产品的真实情况,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等权益,可以起诉请求该服务产品价格2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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