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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
2009年第14号
来源:交通运输部     日期:2009/8/24 13:51:13
 

关于发布《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167-3-2009)的公告 

  现发布《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本标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67-3-2009,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2-98)同时废止。

  本标准第3.3.4条、第3.3.5条、第3.3.6条、第3.3.7条、第4.2.7条、第4.5.8条、第5.1.3条、第5.1.4条、第5.1.5条、第5.3.1条、第5.3.6条、第5.4.14条、第7.1.4条、第7.5.2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我部组织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我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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