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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消费时应主动向经营者索取相关消费账单
来源:新华网     日期:2009/3/15 8:58:37
 

    新华网天津3月14日电(记者周润健)生活中,只要消费,就会有账单。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消费者缺乏“主动索要账单”的意识,尤其是每个月都要缴的手机费、水、电、燃气费等。

    消费账单是指与消费者发生对账行为的部门或单位,向消费者提供的账目发生详情单,具有法律凭证、消费凭证和合同等功能。

    在超市买东西、外出就餐时,很多人都有检查结算单据的习惯,可对于每个月都要缴的手机费、水、电、燃气费等,却有相当多的市民忽略了自己也有索要“消费账单”的权利。其实,人们日常生活中收到的电费单、话费单、信用卡对账单等都是消费账单。

    天津市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账单作为消费者了解自己消费情况或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重要途径,是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个凭证。消费者要明明白白消费,就要提高对账单重要性的认识,在接受服务或购买商品的同时,注意主动向经营者索取相关的消费账单;而经营单位也要更加注重自身的社会责任,及时向消费者提供账单等消费凭证。

    从业律师李斌认为,服务商在对消费者提供有偿服务时,有义务向消费者定期、免费提供相关的账单。但是,现在社会上的许多经营者和服务商,以客户服务量太大、没时间、企业需要节约成本等为借口,不愿主动、免费向其用户和消费者提供这样的消费账单,从而省略了为消费者寄送消费账单的环节。不能及时给消费者提供账单或拒打账单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随着税务、银行、水、电、暖等越来越多的传统公共垄断服务部门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接触”,消协部门和律师建议,消费者消费时应主动向经营者索取相关消费账单,这样消费者就不用担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停水、停电、停机及各种滞纳金处罚等现象。同时,商家或经营者也应主动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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