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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制度”确保百姓饮食安全
来源:人民日报     日期:2009/3/14 8:49:16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食品安全法》,国家工商总局日前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六项制度”,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机制保障,确保百姓吃得安全放心。

    “六项制度”包括主体准入制度、质量准入制度、市场巡查制度、食品退市制度、分类监管制度、预警防范制度。首先要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许可和登记注册工作程序和要求,依法审核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认真审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者的许可文件,坚持先证后照,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严格主体准入管理。

    其次要完善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把好食品质量进货关。依法监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有条件的经营者建立电子进货查验记录。引导建立健全“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监督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城乡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提高食品经营自律水平。

    三要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依法加强对食品经营行为和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

    四要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严格食品质量监管。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完善和创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机制和方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通报和发布抽样检验信息,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建立健全行政监管责令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监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有针对性地依法开展市场清查。

    五要完善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严格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管理。针对商场、超市、批发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的不同特点及不同经营管理水平,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类监管措施。

    六要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和防范制度,严格防范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网络建设,健全与消费者协会、行业组织的情况通报制度和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采集和综合分析利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和有效防范与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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