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标准公告 -> 有关行业标准公告 -> 正文
现批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33—2005,自2005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1.0.4、2.2.1、5.4.10、7.2.2、9.1.2(2)、12.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8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