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综合协调防止“九龙治水、各管一头”
谈到食品安全的监管,代表、委员们纷纷表达了对当前“九龙治水、各管一头”现象的担忧。
龚建明、潘碧灵等委员说,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是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来实施的,涉及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等多个部门。农业部门管初级产品,工商部门管流通,质检部门管加工企业,卫生部门管餐饮,食品药监局管协调……部门管理既有重复,也容易产生漏洞。“有些企业前店后厂,你说归质检还是工商管?不好界定。因此,要从机制上加以完善,加强协调。”
田儒斌代表也认为,食品安全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作,从原材料到消费者的餐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缺位。现在这种条块分割的监管体系,成本高,效率低,效果差。他建议有关部门重心下移,加强对农民、生产者和加工者的监管,建立起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整套监管体系。
保障食品安全,仅仅依靠监管是不够的。田儒斌代表认为,还要加大对造假者的打击力度,“要真正使那些制售有害有毒食品者付出沉重代价,甚至倾家荡产,无力再生产。”食品安全,人命关天,食品企业应该有起码的良心,这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有自律意识。与此同时,还要提高国民食品安全意识,尽快建立食品安全教育体系。
完善相关法律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有效的监管离不开强大的法律支持。
代表、委员们认为,我国一直没有一部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法,现行的食品卫生法定义不完整,食品卫生不足以涵盖食品安全性、营养性、多样性等基本特征,导致立法内容不全或执法依据不足;部分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过低,违法者得不到有力惩罚。代表、委员们建议,应尽早出台一部全方位保障食品安全的食品安全法,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
龚建明委员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多,制定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食品安全标准也多,多重标准在实施监管过程中就难免出现“撞车”现象,进而造成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的经营成本增加,久而久之,也会引起他们的逆反心理。因此,食品安全监管需要一个完整的体系。建议国家将各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统一归类修订,形成统一、规范、科学的食品安全标准。可以用法律条例等形式授权相关负责机构,组织专业队伍从事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考核工作,制定从源头管理到生产加工等环节的食品标准,并对各类食品企业的自制标准进行考核备案,做到同种食品标准的规范性、科学性、统一性。
胡建文代表建议,尽快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实现食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只有做到权责明确、违法必究,才能真正让老百姓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
谈到完善制度,田儒斌代表还呼吁,制度的设计不能脱离实际。他说,一些地方管理部门过多地强调食品生产企业的准入制度,而忽视了当前我们的一些食品产业还处于“家庭小作坊”式的生产经营模式,还存在许多的“微小企业”,自身实力还很微弱,如果在设置准入门槛时不加强分类指导和引导,很可能会导致这些“小作坊”因为无法达标,而“自暴自弃”,沦为“黑作坊”,从而为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