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江淮汽车董事长左延安表示,我国目前燃油品质和配套体系存在不足,不宜急于推进汽车环保标准,为此他建议合理设定汽车排放环保标准升级进度,为国内汽车产业技术攻关并掌握相关技术留下一定的缓冲期。
我国的汽车尾气排放国Ⅰ、国III、国III、国IV阶段排放标准分别于2000年、2004年、2007年、2010年开始执行。左延安表示:“我国从国Ⅰ到国IV实施的间隔只有10年,特别是从国III到国IV的技术升级幅度较大,时间间隔较短,使国内企业难以在短期内完成技术升级。”
左延安表示,目前汽车发动机节能环保的核心技术均掌握在国外企业手中,国内汽车企业只能支付高昂的技术使用费来购买技术,过于激进的环保标准给国外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但降低了自主品牌汽车企业的竞争力。另外,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出统一的国IV燃油的技术标准,汽车企业难以开发出符合标准的发动机和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