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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石油行业的只有几个条例规定 人大代表提议制定石油法
来源:中国化工报     日期:2005/3/16 9:20:25
 

    从全国人大秘书处议案组了解到,来自石油和化工界的代表提交了多份关于石油立法的议案。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副会长阎三忠等34名代表在联名提交的议案中提出,为维护国家资源所有权和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石油的综合利用效率,强化国家对石油行业的监管职能,建立和完善石油法律体系,建议制定石油天然气法。阎三忠认为,一些地区的滥开滥采严重妨碍了国家对油气资源的统一管理。国家曾先后组织多次清理整顿,但成果难以持久巩固,主要原因就是缺乏法律的有效规范和调控。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杜国盛等37名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目前我国对进口原油的依存度已超过三分之一,原油资源短缺,油田滥开滥采,小炼油厂屡禁不止,尤其是油田滥开滥采及盗油案件频发,去年造成了上亿元经济损失,制定石油法已刻不容缓。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胜利油田有限公司董事长曹耀峰等31名代表也提交了关于制定石油法的议案,认为制定石油法对保障我国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安全和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连续几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石油和化工界的代表都提出了加快石油立法的议案。代表们表示,目前我国石油行业适用的还是1986年颁布的《矿产资源法》,针对石油行业的只有几个条例、规定,既不成体系,效力也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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