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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发电设备生产准备会报导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05/1/13 9:22:00
 

    2005年发电设备生产准备会于近日结束,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回顾了我国电力装机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在充分肯定发电设备制造行业成绩的同时,希望发电设备生产企业利用目前的黄金时期,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产品的国产化率。

    张国宝着重强调发电设备生产一定要按国家产业政策接受订货、安排生产,防范潜在的经营风险。他指出目前电力建设规模超出国家规划目标,电站项目无序建设情况十分严重:今年审批开工6110万千瓦,实际开工15000万千瓦,已批立项、提前开工2400千瓦,擅自开工6000多万千瓦。

    张国宝认为盲目扩张电力建设将会带来许多危害,如:造成煤炭资源紧张、运输能力不够;电力布局不合理、环评不符合要求、逃避土地和用水等行政管理;小机组过多不仅煤耗高,而且挤占大机组的市场空间;电力建设过于集中、大起大落,带来金融风险等。

    张国宝强调,电是一个特殊商品,不能自由发展,没有哪个国家电力项目不需要审批。国务院已经开始对电力建设实行宏观调控,对违规建设的电站项目采取严厉措施治理,其中包括要求银行停止贷款。为减少风险,发电设备生产企业一定从大局出发,优先安排国家批准的电站项目。

    会议用一天时间结合各企业具体情况,围绕发展改革委张国宝副主任的讲话和国务院国发[2004]32号文的精神进行讨论。与会代表提出了目前发电设备生产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

1、2005年(7500万千瓦)、2006年(10600万千瓦)任务量过于集中,各企业生产能力不足;

2、物质资源紧张。原材料、铸锻件价格大幅度上涨,订货周期长,交货期无法保证;

3、社会资源有限,扩散较困难,制造成本提高;

4、产量猛增,交通运输(特别是超大件)困难;

5、经济效益的增长与生产任务的增长比例不协调。

经过认真讨论,会议形成如下共识:

1、凡符合国家审批程序开工的电源项目视同国家规划的项目,各发电设备制造企业一定保质、保量、按时交货,确保这些电站项目顺利实施,如期发电。

2、各发电设备制造企业应及时与业主(各电源公司)沟通,按照《已批项目建议书、提前开工电源项目表》和《未经国家审批擅自开工电源项目表》认真清理在手合同,分析合同执行情况,尽量取得用户理解,按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安排处理。

3、电站项目建设高度集中对发电设备制造企业压力加大,希望发展改革委在规划电力建设项目时,不仅要有均衡的项目数量,而要有适当的开工和投产进度,使发电设备制造企业能充分调动和使用社会资源,包括原材料和铸锻件,而且有合理的制造周期,以利于加强管理、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保证交货期。

4、希望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调整电力建设项目时尽可能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转告有关制造企业,尽可能使产量高峰年份的合同平稳地分散到以后年份,以免造成主要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大量积压。

5、建议有关电力企业在电站项目规划、调整中切实贯彻执行发展改革委在《电力工业“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中提出的电力发展基本方针,积极采用超临界机组、超超临界机组、CFB机组、空冷机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热电联供、核电、水电以及风电等清洁能源发电机组。

6、建议国家重新恢复3-5年电力建设预安排计划,使设备制造企业做到提早安排,滚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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